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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名:保险研究
主办:中国保险学会
ISSN:1004-3306
CN:11-1632/F
语言:中文
周期:月刊
期刊分类:保险
期刊热词:
“养老金与投资”专题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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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金信托研究(三)(4)

来源:保险研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2-10-17
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
【关键词】

【摘要】:保险关系中主要涉及的当事人及相关主体包括投保人、保险人、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。 信托财产的确定性,首先是信托财产存在的确定性,即信托财产已

保险关系中主要涉及的当事人及相关主体包括投保人、保险人、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。

信托财产的确定性,首先是信托财产存在的确定性,即信托财产已经存在。保险金信托以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,是一种财产权,但并非或有。虽然设立信托时信托保险金并没有全部入账,但具备可确定的现金价值,这就是保险金请求权的确定性在信托关系中的反映。

1.保险金信托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

一般而言,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,可以是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,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,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。在保险金信托实践中,由于主要采用终身寿险或者大额年金险设立信托,若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是保单的受益人,相应的受益人也要符合保险相关规定对受益人的要求。此外,对属于家族信托范畴的保险金信托,其受益人也应当按照相应规定执行,必须为家庭成员,且委托人不得是唯一受益人。



文章来源:《保险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bxyjzz.cn/zonghexinwen/2022/1017/1706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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